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师德,正师风,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树立良好师德形象,规范教书育人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们郑重向家长和社会做出承诺,倡议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 〔2021〕17 号)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
二、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职业行为。
三、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职,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伤害学生,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
五、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强化服务意识,专注本职工作,关爱每个学生,上好每一节课,做好特需生、学困生指导、辅导工作,促进学生学习进步和健康快乐成长。
七、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 筑牢思想政治防线,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