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1.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老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聊城三中老校区垃圾清运服务
3.预算金额:3.6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未列入失信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履约经校方验收合格,每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6.服务期限1年,根据中标服务商现场服务情况,学校有权进行合同续签。
7.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5日,8:00-17:30
地点:聊城三中老校区办公楼228办公室
9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00分,逾期未到者取消招标资格
10 .开标地点:聊城三中老校区办公楼228办公室
第二部分 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实施方案
老校区校内教学区、宿舍区、餐厅区等生活垃圾(含树枝树叶等厨余垃圾)清运处理。
二、校园生活垃圾清运细则
1.清运时间、频次
(1)6:00开始先清运教学区生活垃圾,再清理宿舍区生活垃圾,最后清理餐厅区域生活垃圾;
(2)每天清运两次,早上7:00前一次、下午2:30前一次;
2.清运标准:
(1)清运垃圾要及时,严格按照清运垃圾要求的时间、顺序、次数清运垃圾,确保日产日清;
(2)清运垃圾要尽职尽责、干净彻底,不得出现“满桶”、“半桶”、“漏桶”的现象,也不得出现“落渣”、“掉渣”的现象,垃圾装车后,对集置点及其周边进行清场保洁,保证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
(3)清运垃圾要小心,对垃圾临时存放点以及各区域内的垃圾桶等设施设备要爱护,轻拿轻放,清理完垃圾要及时放回原位;
(4)垃圾清运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在清理垃圾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免被刺伤、扎伤;及时检查运输车辆安全情况;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慢速行驶、避让师生,避免事故发生;进入校园后,应做到安全文明清运垃圾,若有意外事故发生,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配备满足要求的垃圾清运的专业车辆及工具。
三、服务规范及不合格处罚
1.校园内垃圾日产日清。
2.驾驶员及清运人员要积极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态度端正,服务周到。
3.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4.车辆或设施设备在故障期间不允许进行作业。
5.如遇车辆或转运站设备发生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调派其他车辆,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6.如遇垃圾清运站不能倾倒垃圾的情况,乙方应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协调垃圾清运点,将垃圾倾倒至别处垃圾清运点,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7.在学校开学季、毕业季等大型活动及秋冬季落叶多等其他特殊情况期间,垃圾量大或校方有重大创卫工作任务时,应积极配合,增派车辆或增加车次清运以满足校方的需要,费用不另行增加。
8.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过程中,须按规范作业,并做好劳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若因服务方原因,造成师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由中标服务方承担一切责任。
9.如违反以上第1-8条款中的其中一项,第一次警告,自第二次起,每增加一次扣除50元垃圾清运费。
10.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生垃圾清运处理不及时或不满足其他生活垃圾清运规范要求等违约情况累计超过三次,学校有权解除其服务合同。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价格最低者为中标方;报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税金;
2.本项目一口价包死,不产生额外任何费用;
3.垃圾清运服务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护,避免人身安全等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师生员工、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企业负责,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聊城三中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