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导文明新风
反对喜事大操大办的规定
为切实解决广大教职工反映强烈的喜宴太多、占用精力太大影响工作且浪费严重等热点问题,结合当前国家整顿作风、提倡节约、倡树新风的精神,学校倡导全校教职工弘扬文明、节检的良好风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和当地风俗,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教职工或子女结婚、孩子满月、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要在尊重传统凤俗的同时,积极倡导文明节俭举办喜事,反对相互比,反对奢修浪费,不得大操大办,婚礼累计宴请人数严格按照市纪委规定的规模(200人)
二、本校教职工及子女结婚,一律不得发送请束、喜唐及瓜子,礼尚往来正常进行,其他教职工可在婚事期间表示祝贺,但非帮忙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当事人举办的婚宴。
三、逢孩子满月、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不得宴请本校教职工。
四、本规定所称本校教职工,是指我校的所有教职工,包括
离退休人员和在职的在编人员、在聘人员及其他所有在岗人员等。
五、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六、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
二0一八年一月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