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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禁教育部门干部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014年01月07日 00:00:00 访问量:6557次

山东教育部门严禁干部干预基建

建立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  

  根据规定,山东严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负责人,以及基建、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违规干预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科学规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山东此次规定了包括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表示默认等在内的15类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基建工程管理的行为。  

  山东规定,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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